为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,压实林长及相关部门依法治林管林责任,2022年8月8日,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、贵阳市贵安新区林长制办公室共同制定印发了《关于建立“林长+庭长”协作机制的意见》(后面简称《意见》),全面启动贵阳贵安“林长+庭长”行刑衔接工作协作机制。
贵阳贵安“林长+庭长”工作协作机制属贵州省首例,《意见》指出,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、贵阳市贵安新区林长制办公室联合成立协作机制领导小组,构建责任明晰、协同高效、打防结合、治理有力的林草资源保护机制。设立“林长+庭长”联络站,实行“双挂牌”,双方指定联络员,从强化组织领导保障体系、建立焦点问题会商机制、强化林长制履职保障、形成高效应急处置机制、深化涉林领域改革创新、建立生态司法宣传机制等六个方面制定保障措施。
通过全面实施“林长+庭长”协作机制,发挥生态资源审判法庭职能,着力打造司法服务嵌入林长制,将不断加强涉林生态环境领域“两法衔接”,形成林草资源保护合力,切实打通堵点难点,实现涉林案件的纠纷联调、数据共用、资源共享,有利于护航“林长制”,实现“林长治”。
拓宽“林长+”工作机制,以“司法功能前置”“司法确认”为抓手,创新建立“林长+庭长”的工作协作机制,在守护林业生态环境方面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。下一步,我市将切实加强两部门的沟通联系,各尽其责、协调联动、密切配合,助力贵阳贵安林业高质量发展。
【来源:贵阳市林业局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