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22日,贵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《贵阳贵安防止耕地撂荒保障粮食生产十条措施》——
压紧压实耕地保护责任。严格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对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,收取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闲置费,收回抛荒二年以上的耕地使用权;对撂荒一年以上的承包地,取消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农业补贴政策;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,统筹利用撂荒地情况纳入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,压实区(市、县)耕地撂荒管控责任,有效遏制耕地撂荒。
建立存量撂荒耕地整改台账。各区(市、县)按照党政领导包抓责任落实体系,组织镇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深入农户、田间地头,逐村逐户对照土地地籍、承包关系和权证信息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,摸清摸准耕地撂荒面积、位置、权属等情况,以区(市、县)、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为单位,逐级建立问题清单、责任清单、整改清单,形成农户承包耕地“非粮化”和撂荒台账,明确存量撂荒耕地整改时间表、路线图、任务书。
实行撂荒地信息举报机制。组建市、区(市、县)两级巡查组对各地耕地撂荒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监测。市、县、乡三级设立耕地撂荒举报电话等,对全市范围内撂荒地达到5亩以上且时间超过一年的,经核实后给予500元至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,奖励资金市级与区(市、县)按1:1匹配。畅通信访渠道,对涉及撂荒地的信访件依法及时转办、及时处理、及时反馈。
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恢复种粮。鼓励种粮家庭农场、种粮专业合作社流转撂荒地扩大粮食生产,优先支持其申报本年度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项目。对种粮专业合作社种植面积100亩(不含)以下补助1万元,100至500(不含)亩补助5万元,500至1000(不含)亩补助12万元,1000亩及以上补助40万元。对种粮家庭农场种植面积15至20亩补助0.5万元,20(不含)至50亩补助1万元,50(不含)至100亩补助2万元;100亩以上的补助5万元。
实施“五个一批”工程防止撂荒。实施利用自有劳动力解决一批、代耕代种帮助消化一批、企业产业发展带动一批、安排专项资金复垦一批、乡村两级兜底整治一批“五个一批”工程,鼓励支持通过流转撂荒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,优先支持申报土地流转补助资金。2025年12月31日之前,对当年新增流转面积30亩以上,流转撂荒耕地期限5年以上,正常生产经营、生产管理档案规范、带动作用明显的种粮主体,按每亩不超过300元进行一次性补助。
支持发展生产托管服务复耕复种。支持培育发展以农机合作社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,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代耕代种、统防统治等全程托管服务粮食生产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金优先支持撂荒地复耕复种、发展粮食生产,对年服务金额超过100万元、1000万元的社会化服务组织,分别给予5万元、50万元项目奖励。
分类推进撂荒地恢复利用。对永久基本农田、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撂荒的,要全面恢复种粮;对其他区域撂荒的,要坚持宜粮则粮、宜菜则菜,优先发展粮食生产,统筹发展蔬菜等食用农产品生产,把有限的耕地用足用好。认真落实中央、省对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整治的支持政策,对已纳入农业产业问题项目排查整改的撂荒地,要按照相关政策要求,加快推进整改落实。对生产条件极差、位置偏远、生产管理成本高、生产效益低下,已不具备耕种价值的撂荒地,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调整作为设施农业用地,或纳入耕地后备资源使用。
依法规范耕地流转管控撂荒。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》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健全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耕地分级审查审核机制,引导土地经营权流转采用规范格式合同、按程序备案,将防范耕地撂荒责任义务依法纳入合同内容进行规范。强化耕地流转后种植用途管控,对存在耕地撂荒风险的要及时增添措施消除隐患,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发生耕地撂荒的要依法解除流转合同。倡导采取3年“低租金”“零租金”流转政策,引导社会资本有序流转存在撂荒风险的耕地开展粮食生产。
发挥村集体主体作用整治撂荒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履行承包地所有权人责任,依法督促承包农户履行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的义务,鼓励将禁止耕地撂荒纳入村规民约,引导承包农户签订防止耕地撂荒承诺书。对存在撂荒风险且多次劝导无效的,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代管该户耕地经营权恢复耕种。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前提下,对因长期无力耕种或举家外迁存在耕地撂荒风险的,鼓励其自愿有偿退出承包经营权;鼓励探索承包经营权互换或通过经营权流转、入股等方式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,开展自主经营或联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。
广泛宣传引导撂荒地利用。充分利用干部入户、村级宣传栏等传统宣传手段和微信、抖音等新媒体手段,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等活动,大力宣传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利用、土地承包和流转经营、发展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、保障粮食安全的重大意义,宣传有关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法规,做到家喻户晓、人人皆知,让广大人民群众珍惜土地、用好耕地。总结推广防止耕地撂荒的好做法、好经验,选树一批正面典型,曝光一批反面案例,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、共同参与保护耕地防止撂荒的良好氛围。
来源 | 贵阳网